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覃鸿代表:出台地方性法律法规,有效预防和惩戒校园凌辱 来自:新京报 点击次数:3.97万

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,各地学校的校园欺凌、暴力事件层出不穷,这些事件不仅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发展,更给社会增加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。近些年来,校园欺凌、暴力事件,逐渐成为两会期间的一个热议话题。今年两会关于这些话题,一些代表委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。

3月12日,全国人大代表、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副校长覃鸿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,校园欺凌事件在学生年龄上呈现出低龄化趋势,建议在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基础上,尽快出台一些惩治未成年人欺凌暴力等违法现象的地方性法律法规,以加强法律干预。

  覃鸿表示,“希望能再制定出从接收关于欺凌暴力行为的报告,到问题的界定,还有调查、制定方案、进行干预、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等一系列完善的工作程序。通过立法以后,应该授予学校或者其他的一些机构特别的处罚权力,比如设立‘工读学校’这种类型的学校。对涉及欺凌暴力的未成年人,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。设立专门的纪律管教部门,负责对这些有欺凌暴力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调查、处理,做出参加义务劳动、纪律处分等处罚,将处分和改正的情况记入成长档案。”

  在覃鸿看来,设立这些机构的时候,有类似“工读学校”这种机构的职能,但不应该是强力管教的学校,而是纠正。需要一些专业人士,比如心理干预专家、教管老师从心理方面纠正,引导他们把精力转移到学知识、学文化的方向上去。如果是很恶劣的情况,应该由司法程序来处理。

  此外,覃鸿还建议,要多挖掘社区工作者还有家长的能力。当发现这些暴力现象时候,应该向相关部门报告。建立强制报告制度,如果相关的人知情不报将受到一定处罚,这样可以激发整个社会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