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4未成年人轮奸少女逼其卖淫被起诉
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,他和其他几名男青年都是尚志市老乡,初中毕业后在社会上四处游荡。今年6月初的一天晚上,李某在秦皇岛市一家网吧聊天,在网络游戏中遇见了老乡金某,金某称想找几个姑娘为他们挣钱,让哥们儿都回到家乡商量一下。次日晚,李某回到家乡与金某、吴某等5人聚在了一起,大家一致认为让李某刚认识的网友小谢去卖淫最合适。于是,李某就把小谢约到了一家旅社,一番甜言蜜语后两人发生了关系。没过几日,李某到了哈市,金某给小谢打电话谎称李某被人打伤住院,将她骗到了哈市。在哈市道里区一家旅社里,李某和金某等人强迫小谢去卖淫,并恐吓她:“如果不从,就把你的腿打折!报警的话,就把你的家点着!”小谢在无助的情况下屈服。此后,金某先将小谢送到道里区一家洗浴中心卖淫,后又经小强和小峰介绍把她送到另外一家洗浴中心继续卖淫。在这家洗浴中心,小强利用当服务员的身份负责每天看管小谢,由李某负责每天接送她上下班,防止其逃跑。几日里,小谢接了十余名“客人”,卖淫所得款的一部分由浴池经营者提成,剩余部分被李某等人挥霍。
据警方调查得知,刘某和杨某于2006年3月开始经营洗浴中心,为达到营利目的,刘某聘任杨某为副总经理,他们二人经过策划,采取登广告和在网上招聘按摩员的方式,召集卖淫女,制定多种卖淫嫖娼价格,提供避孕工具,并在浴室内提供洗鸳鸯浴场所,采取老板与卖淫人员利润五五分成,服务员向浴客介绍一名卖淫女有利润提成等手段,公开在洗浴中心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。
在本起案件中,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满或刚满18岁的青年,受害的对象也是未成年少女。根据《刑法》规定,李某等4人因涉嫌强jian罪,金某和刘某等人因涉嫌强迫、组织、引诱、容留和介绍卖淫罪,移送到道里区检察院提请起诉。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。
未成年少女发不轨之财强逼女学生当小姐卖淫
水母网
芝罘区女孩李某,今年17岁;女孩刘某家住海阳,今年16岁,两人初中毕业后均待业在家无所事事。李某经过预谋,于今年6月1日16时30分左右,伙同他人搭乘出租车,窜至烟台某职业学院,以打听学生为由将该校女学生付某带至莱山区孙家滩附近一旅馆内。李某采取语言威胁、殴打等手段,抢劫付某一部手机和一部MP3,后又将朋友刘某叫来,商量将付某送至练歌房挣钱。付某不从,遭到李某等3人殴打,被强行送至练歌房,因当晚无客人又被带回旅馆。3人又商量将付某送去卖淫,将付某带至莱山区某干洗店。该干洗店老板发现付某是被逼迫当“小姐”,良心发现将付某送回学校。付某获得人身自由后立即报案,警方将李某、刘某抓获归案。
海口11名学生寻仇不成就抢劫 最小仅13岁
日前,昌江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抢劫案,11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在校学生。
今年10月14日晚上7点多,陈某、符某、王某、李某、谢某等11人事先商量好要到昌江县石碌一小附近伺机报复一仇人。
据符某称,该仇人曾经打过陈某和谢某,所以他们要“教训”一下他,并随身携带了五把西瓜刀。
但陈某一行11人在昌江县石碌一小附近,久等不见仇人现身。于是,陈某提出要找小孩“弄”点钱来花花,他的提议得到了同伴的认可。
当晚9点多左右,陈某、王某、李某三人在昌江县粮食局门口寻找目标,另外8人则在粮食局的球场内等候。这时,15岁的小辉和11岁的小元两人路过粮食局大门,陈某等人拦下他们,强行把小辉、小元推搡进粮食局。李某在挥拳向小元的头部打了几下后,强行将小元口袋内的18元钱搜出抢走。
与此同时,符某等人见小辉被拉入球场后,就上前与陈某、王某一起对其进行殴打。在殴打过程中,王某还拔出一把刀威胁小辉,将其口袋内的一部小灵通电话和13.5元一并抢走。
目前,陈某等10名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而另一名嫌疑人因未满14周岁,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另案处理。
据介绍,作案的11人年龄整体偏小,最大的19岁,最小的才13岁,其他都在14、15岁,均为在校学生。这些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,不少人认为只是一般的“小打小闹”行为,根本不知道抢劫是犯罪行为。被抓后,他们中的许多人还天真地问办案人员,审完后是不是就能出去了。